上个月男友的Kelisa被一位女车主"kiss"到屁股~
在红绿灯前女车主来不及煞车就撞上了!!
其实伤得不是很严重,就只是保险杠左边有点凹,左边corner light破了.
本来我男友想不如叫她赔一些就算了,
但女车主硬硬要叫我男友claim保险.
已经告诉她这样的"轻伤"如果claim了保险,车的NCB就会沒得扣55%了!!
但她还是要claim~
好喽~ 就叫拖车来把我男友的车送去"医院开刀"喽~
拖车朋友看了看本来猜想"手术费"应该不超过RM1k
(车主要付25%,保险公司付75%),
男友预算应该要付大概RM300,又看看车子的外壳也有些花了,
就自己加钱帮车子换色, 整輛车子喷色是RM950.
前天医院打来说车子claim了RM2700,
男友要付RM730(25%再加杂费)+RM950+换了一个side mirror RM90=RM1770!!
晕~ 怎么这么贵了??
男友说"医生"只是把保险杠敲回凸形,可是跟保险公司claim新的保险杠,
corner light claim正版但装上的是翻版!!
难怪"手术费"那么贵啦!! 又是"不良医生"的杰作~~
过后"护士"说男友出的25%可以跟自己的意外保险claim,但是要等半年才拿得回~
沒办法啦!! 为了车子荷包又要破洞了!!
昨天男友拿了出车单要去取车才发觉车子还沒有转至男友名下,
因为沒有银行出的Letter B蓋章和JPJ蓋章~ 代表车子还沒供完还属于银行的.
但是男友的车在2004已经供完了,当时他还去银行拿出车单的,
但银行职员沒有给也沒说什么,所以我男友也不知道有这一回事.
今天我陪男友去槟城的银行打算拿回Letter B,可是职员说已经相隔太久了找不到那张Letter,
所以要重新做过一张新的,需要等一个星期.
到时会寄去北海的JPJ,而我们直接去JPJ那边蓋章就行了!!
过后男友打给医生才知道有买车合約也是可以拿车的~
干嘛不早说~!! 真是白跑一趟!!
我们反正还有时間就跑去Gurney Plaza的Kim Gary吃,
过后去看了"SALT" in 2D!!
拍拖拍拖一下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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